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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孜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护航平安“双节”
时间:2024-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孜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护航平安双节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八号检察建议”,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辖区群众安心过年、平安过年,近日,江孜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能动履职,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等安全隐患问题开展节前专项监督活动。

食品安全无小事。深入辖区农贸市场、商超市以及批发市场,重点就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销售市场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一是辖区部分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未标注具体产地,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悉权;二是部分水果店及卤肉店使用“生鲜灯”,食品消费者的感官认知存在误导可能性;三是部分商铺销售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的“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食品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新修改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向辖区5700名群众发送了食品安全宣传短信,向相关部门制发《磋商函》,督促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规范辖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此次调查中发现的未标注产地商家共3家、使用“生鲜灯”商家共5家、销售“三无食品”商家共3家、过期食品商家共4家,销售过期食品种类共54种,价值为3061.4元。

节将至,安全先行。27日至8日,协同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等部门,针对安全生产、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辖区乡(镇)、卫生院、学校及商户进行走访排查,围绕辖区群众安全用电用气、公共场所配全配齐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正确处置过期药品、个体经营者合法经商以及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方面进行了仔细查看。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

下一步,江孜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助推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同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为平安江孜、法治江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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